供暖面积比房本大?德州热力公司:按实际面积

2017-11-10 17:56:00 来源:大众网 作者:曹伟 实习生 解晴晴

  

  十三局北区阳台由住户自己封闭

  

  十三局北区正在进行供暖改造

  

  物业公司告示

  大众网德州11月10日讯记者 曹伟 实习生 解晴晴)距离11月15日德州市集中供暖日越来越近,各居民区取暖费的收取和缴纳也陆续进入高峰期。近日,十三局小区北区居民通过12345市民热线反映,小区公示的每户供暖面积均比房产证面积大,每一户大2至5平方米不等。小区居民对此疑惑不解。

  11月9日,记者走进十三局小区北区,看到公示栏贴满了全部18栋楼每户的供暖面积。公示右侧还贴着《关于北区供暖面积公示的通知》,上面写着如有异议向德州市热力公司提出,落款为康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我房产证上的面积是56平方米多,可是给我公示的是60.8,多了4平米,这样以后我每年都要多交100来块的取暖费呢。问题是物业和热力公司都没有给我们一个解释,不清不楚的,让我们交得纳闷啊!”十三局小区北区14号楼的闫女士说。

  肖先生在公示面前驻足了许久,他家在11号楼,供暖面积也是比房产证多了4平米多。他向大众网记者说到:“这个供暖面积比房产证面积多出来的部分,我们封阳台的比不封的还多两三平米。不过我们的阳台也是自己封的,不知道怎么就给我们算上了。”

  大众网记者随后采访了没封阳台的12号楼2单元住户牛大娘,牛大娘说:“我房产证上写的是59.19,可公示的供暖面积是61.15。我觉得不对劲,我家没封阳台,不知道怎么就多了这两平米。”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十三局小区北区是职工宿舍,以前取暖是抽地下水供暖,今年是第一年改造,改成了德州市热力公司供暖。

  记者随后采访了北区康润物业的负责人,他说“现在供暖、维修和收费都是热力公司负责。今年三月份的时候,热力公司带着物业测量了楼栋的实际面积,是楼栋的长乘宽加上阳台面积,之后再乘上层数就是总面积,十三局小区北区按建筑面积供暖,热力公司按总面积收费。

  当记者问道为何每户供暖面积比房产证面积多出来的部分不一样时,物业负责人回复称:“当初测量人员进行测量的时候,查看了每一户是否对阳台进行了封闭,封了阳台的面积比未封的大。”

  随后,大众网记者联系了德州市热力公司,工作人员解释称,实际测量的是建筑面积,里面包含了公摊面积,根据《德州市市区集中供热收费暂行办法》第二章第三条,没有实行供热计量改造的用户按实际建筑面积缴纳采暖费,公摊面积由每户均摊。工作人员介绍,十三局小区是职工宿舍,经过测量发现,房产证面积小于实际的使用面积。

  德州市热力公司工作人员向大众网记者表示,当居民对此仍有疑问时,可直接致电公司客服6089111,会有工作人员对此进行详细解释。

  

初审编辑:马宝涛

责任编辑:郭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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