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责担当,转变管理思维方式,将局领导联系点明确界定为分管,对分管科室和县(市、区)局的工作、纪律、作风、廉政、党建等一系列事务负重责、负全责。分管局长潜心履责,坚持与分管单位解剖式研究各项工作,争创亮点,提升站位。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李超然
相关新闻
为进一步明责担当,转变管理思维方式,将局领导联系点明确界定为分管,对分管科室和县(市、区)局的工作、纪律、作风、廉政、党建等一系列事务负重责、负全责。分管局长潜心履责,坚持与分管单位解剖式研究各项工作,争创亮点,提升站位。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李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