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下河游泳,对旁边的警示牌视而不见
大众网德州7月3日讯 (记者 翟岩)进入盛夏,酷暑难耐,去湖、河里游泳成了很多市民消暑的不二选择。虽然下河游泳者溺亡事故时有发生,但这仍挡不住游泳爱好者们下河游泳的热情。记者在此提醒,野泳遇溺危险,市民须多加小心,望游泳爱好者多加防范注意。
不少市民选择在岔河野泳
岔河变成“游泳池”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东方红路岔河大桥,在大桥南侧东南岸,记者看到几名游泳爱好者正在岔河中畅游,岸边还有不少市民跃跃欲试,准备也加入“野泳”的行列,离他们不远处的岸边就有一块写有“请勿下水”字样的警示标志。
当记者询问在此游泳是否安全时,正在一旁做下水前热身运动的几名市民都表示没有问题。“我们经常在岔河游泳,对水下的情况都比较熟悉了,就算有状况,旁边也有人照应着,肯定没事。”一名刚游完泳上岸休息的男子告诉记者,他和几个朋友经常结伴在新湖和岔河这些地方野泳,因此水性都锻炼比较好。
对此,一名在此垂钓的市民持不同观点,“游泳首要考虑的还是安全,水性再好也不能保证绝对安全,岔河不但水深,且水下地形复杂,在此游泳极易发生意外。”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德州在不少水库与河湖边设立的“请勿下水”警示牌形同虚设。而且这些前来野泳的市民没有配带任何救生设备,安全问题令人担忧。
入夏溺水事故频发
记者从德州市120急救调度指挥中心获悉,入夏以来,全市溺水死亡事故多发,仅今年6月1日至25日,不到一个月时间内接到的溺水呼叫就有21起,共23人溺水,其中12人不幸溺水身亡,5名为儿童。近期儿童溺水身亡事故频发,也再次敲响了暑期游泳的安全警钟。
德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兼市教育局副局长李志勇介绍,根据近两年的情况分析,每年6月至10月是溺水身亡事故发生的高峰期,尤其是正逢暑假期间,中小学生安全意识较弱,如果家长对孩子缺乏监管或教育不到位,部分学生很可能会选择去一些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水域游“野”泳,而这些河边浅滩、池塘、水库等易下水的地方由于缺乏相应的安全措施,也正是溺水事故频发的“夺命水域”。
多部门加强暑期安全防范
据了解,今年暑假前,为确保孩子暑假安全,德州市教育局曾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全市各学校开展暑期安全活动,以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市教育局还组织各学校分别向全市每位学生的家长印发了《致家长一封信》,提醒广大家长一定要加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严防孩子外出野泳等现象发生。同时,德州市水利、城管、公安等部门和社区村庄,对校园周边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河流、沟渠、水溏、水库等进行彻底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并积极完善警示标牌和安全设施,落实巡查制度,避免溺水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对于即将到来的暑假,德州市公安局也提醒广大青少年及家长,中小学生游泳时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务必做到“五不”。一是单身外出“不”游泳。外出游泳,应该有家人或其他成年人陪同;二是身体患病“不”游泳。出现感冒、发烧、疲倦、身体无力等症状时都不能去游泳;三是吃饱饭后“不”游泳。吃饱后游泳容易引起痉挛和腹痛,易引发危险;四是强运动后“不”游泳。剧烈运动后不能立即跳进凉水中游泳,尤其是满身大汗时,更不可以下水,否则容易引起抽筋,引发危险;五是水况不明“不”游泳。对河、湖的水位深浅和地形情况不了解,不能下水游泳。
小提示:
现场急救比送医更重要
医学界认为,溺水者的生还与最初的急救有密切关系。如果抢救及时得当,溺水者往往可以起死回生。而且抢救得越早,溺水者生还的希望就越大。那么,当我们在游泳时遇到危险该采取哪些急救措施呢?
记者了解,溺水者被救上岸后,在医护人员赶到现场前,懂得急救技巧的人可以先对溺水者进行现场急救,以免延误救护的黄金时间。溺水者若还有心跳呼吸,应第一时间清除溺水者口、鼻腔内的水、泥及污物,保持溺水者气道通畅。反之则需要控水,让溺水者俯卧在自己的膝盖上,让其头朝下并轻扣其背,把其呼吸道和胃内的水排出。
如果溺水者心脏停跳,呼吸暂停,要给其做心肺复苏,可将心脏按压和人工呼吸相结合。让溺水者仰卧平躺在地面上,救助者托起其下巴,捏住其鼻孔,深吸一口气后,往溺水者嘴里缓缓吹气,待其胸廓稍抬起时,放开其鼻孔。然后进行心脏按压,救护者的右手掌放在溺水者两乳头与胸骨连线的正中,另一手掌重叠放于手背上,肘关节伸直,垂直向下平稳而有规律地按压,深度为四五厘米。心脏按压和人工呼吸可交替进行。待溺水者恢复呼吸时迅速将其送往医院治疗。
最后,记者也提醒广大市民,如果施救者本身不会游泳或者水性不好的话,千万不要轻易跳水对溺水者施救,而应在现场找一根竹竿或绳索,让溺水者拽住再拖其上岸,否则施救者也可能会被被溺水者拖入水中,使两人都有溺水的危险。如果溺水者已在水中昏迷,水性较好的施救者可下水拽住溺水者两侧腋下,使其口鼻露出水面,采用仰泳方法拖带;或在其背后用一臂夹持其腋下,采用侧泳方法将其拖带至岸边或打捞到船上再行抢救。
(责任编辑: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