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直播齐河法院强执"老赖" 21万网友观看现场执法

2017-08-31 18:16:00 来源:大众网 作者:撒伟 董天力 邓绪银

法院干警们正在对被执行单位的财务情况进行详细搜查

法院干警们正在对被执行单位的财务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大众网齐河8月31日讯记者 撒伟 董天力 邓绪银)为破解“执行难”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31日,齐河县人民法院与大众网德州频道共同开展“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网络直播活动,旨在借助强势传播平台,直击执行工作一线,凝聚社会各方力量共破"执行难"。上午9时,大众网记者跟随齐河县人民法院的干警对夏津县客运汽车站进行强制执行,并通过网络直播与广大网友共同见证了此次执法行动。

  “按照预定方案开始执行!”上午9时,随着执行总指挥、齐河县法院副院长葛庆忠的一声令下,齐河、夏津两地共计50余名干警迅速到位,集结完毕,一场针对“老赖”的异地行动拉开了序幕。只见警灯闪烁,8辆警车分成3个小组一起出发,共同前往被执行人单位夏津县汽车站,对该单位的账目、财产等进行搜查。执法车辆一停,干警们立刻下车冲入夏津县汽车站后方的办公楼区,一面控制监督办公楼内员工,防止其销毁账目凭据或通风报信,并对其公章、财务报表、发票等进行搜查;一面干警严密把守住各个出入口,防止相关人员逃窜,寻找“老赖”踪迹。

  据现场执行案件负责人焦丽明法官介绍,案件的起因源于2000年5月29日,夏津汽车站在工商银行夏津支行借款35万元,2001年5月26日到期,2005年4月,工商银行夏津支行将该债权转让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2010年12月,长城公司将该债权让与李同路。李同路向夏津法院起诉,夏津法院2013年9月8日判决被告夏津汽车站向李同路支付借款本金35万元及利息276617.25万元。夏津汽车站不服,向德州中院上诉,二审维持原判。2014年1月,李同路向夏津县法院申请执行后,又将该债权转让给其儿子张新峰,2014年5月,德州市中院指定至齐河法院执行。此次执行的目的是对该单位的财务室进行搜查,对帐目进行审计,查找其资产和往来帐务,以查找其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此次活动由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组织,在齐河、夏津两地法院密切配合下进行联动执法。与以往不同的是,对执行现场进行全程全媒体实时直播,执行干警一言一行及生动的执行过程通过各大媒体的直播信号呈现在广大观众面前。与此同时,执行单兵系统、车载单兵系统向执行指挥中心实时传输清晰流畅的现场画面。截至下午16时30分,已有超过21万人次观看了直播视频,网友纷纷点赞,而相比此前传统的曝光方式,网络直播这种新形式更加直接、可信、及时有效,不仅会对“老赖”产生极大的震慑作用,同时,执法过程中的细节、情节,会让普法教育更加直观、有针对性。这也对法院的执法人员如何文明执法、依法执法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对观看直播的网友也是一次直观的普法宣传教育。

初审编辑:马宝涛

责任编辑: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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