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意见》出台的背景意义是什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应对经济新常态对就业的影响,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意见》政策含金量高、扶持力度大,对于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局面,保持我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必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2016-04-06
  • 《意见》在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方面有什么新举措?

    《意见》提出,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建立健全经济发展与就业创业联动机制,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将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合理确定经济增长速度和发展模式,科学把握宏观调控的方向和力度,以稳定增长促就业,以鼓励创业就业带动经济增长。对稳定和扩大就业的转型升级项目、创业创新项目、教育培训项目等,特别是新上项目,各级财政专项资金优先给予支持。

    2016-04-06
  • 《意见》重点扶持发展哪些产业类型?

    《意见》要求,大力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围绕打造京津冀产业转移承接基地和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着力培植新产业集群,继续提高服务业就业比重,支持发展科技服务业和生产性、生活型服务业,打造就业新增长点。积极发挥小微企业聚集发展优势和吸纳就业的主渠道作用,全面落实扶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争创国家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对小微企业新招用劳动者的,按照规定给予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等。以实施国家级新型城镇化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双试点”为契机,以建设京津冀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和劳动力培训输送基地为依托,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积极引导农民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培养新型职业农民,鼓励各类城乡劳动者到农村就业创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可与小微企业同等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实施“小城镇乐业工程”,鼓励二三产业项目、企业向小城镇转移,创造更多就业岗位。

    2016-04-06
  • 《意见》在防控失业风险方面有何措施?

    《意见》提出,实施企业稳岗计划,全市统一执行1.5%的失业保险缴费费率,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从2015年起,将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的政策适用范围由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主辅分离、兼并重组等5类困难企业,扩大到所有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符合条件的上述5类困难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其他企业原则上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给予稳岗补贴,视企业困难情况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50%。稳岗补贴所需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列支,补贴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等支出。同时,建立失业动态监测、预测预警和预防调控“三位一体”的失业预防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有效发挥失业保险防失业促就业功能。

    2016-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