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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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州市人民医院、德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德州市中医院、德州市妇女儿童医院。德州市人民医院、德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德州市中医院、德州市妇女儿童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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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价格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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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取消药品加成实际减少的收入,原则上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政府补偿不低于10%,其余部分通过医院加强核算、节约成本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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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薪酬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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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制人事薪酬制度方面,市属、区属公立医院根据业务水平、类型特点、床位数、门诊量等确定人员控制总量,经主管部门(单位)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备案;按规定在人员控制总量内制定并执行用人计划,自主拟定岗位设置方案,公开招聘,分类管理,可以采取考察方式直接招聘医院紧缺的专业人才、高层次人才,招聘工作完成后,公立医院及时将新进人员名单报本级机构编制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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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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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加改革的各城市公立医院严格执行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政策。坚持基本药物优先配备使用政策,发挥基本药物用药主导作用。规范临床用药行为,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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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去行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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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市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将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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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疗资源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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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州市将建设市东部医疗中心,完成市人民医院新门诊楼、市中医院病房楼、市妇女儿童医院病房楼建设,加强市精神卫生中心及传染病院建设,市级公立医院床位增加到6000张以上,提升中心城区医疗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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