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4-2778800

通讯员qq群:144738782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记者调查

公厕便民反被盗,恶意破坏可罚款

2013-05-20 14:45: 作者: 来源:大众网
5月20日,记者在位于大学路与晶华路交叉口的公厕看到,崭新的一扇铝合金门被整齐的卸下,公厕门前只有门帘遮挡。

      大众网德州5月20日讯(记者 韩静 通讯员 唐洁)5月20日,记者在位于大学路与晶华路交叉口的公厕看到,崭新的一扇铝合金门被整齐的卸下,公厕门前只有门帘遮挡。

      

      据了解,公厕管理员李大姐早上6点来到公厕上班的时候发现一扇门不见了,立即通知了公司负责人并报警,目前正在查找相关责任人。

      

      市城管执法局环卫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市管40余座公厕均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期间新建的水冲式公厕,布局合理,设施齐全,管理规范,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并定期进行内外墙粉刷和设施部件的检修、更换,公厕环境明显改善,也更加的便民。但是,还是有少数市民故意破坏公厕设施,很多公厕的隔断、墙体、水龙头、延时阀等部件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铝合金门窗也曾多次被盗。

      

      根据《德州市市区城市管理行政处罚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公厕上乱贴、乱画、乱写、乱刻的,处以100元以下罚款;擅自占拆除或毁坏公厕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公厕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据《山东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责令其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厕是便民公共设施,也是展示城市形象和市民素养的窗口。在此,我们也呼吁广大市民,爱护公共设施,爱护我们共同的城市和家园,为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责任编辑:高崇敏)


相关阅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

 

问政德州

网友爆料

记者调查

重磅专题

关于我们 - 报业集团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业务拓展 - 人才招聘 - 联系方式
Copyright (C) 2001-2013   dzww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Email:webmaster@dzwww.com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音像制品出版许可证
鲁ICP备09023866号 新出网证(鲁)字02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