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LED屏显示承接婚宴是该店特色
方女士所在的居民楼,沿街还有一处幼儿园
大众网德州8月13日讯(记者 张灵智)8月10日,大众网德州论坛网友“保卫我家”发帖反映,德州老德祥酒店运河店接待宴席,摆酒席的人家燃放鞭炮炸碎了对面住户家的玻璃,这次事故的赔偿和长期燃放鞭炮的问题得不到解决,希望网友们给评评理,并附上了破碎玻璃的照片。(附原帖地址:http://bbs.dzwww.com/thread-37089340-1-1.html)
事发时所幸家中无人,图为厨房中破碎的玻璃
根据该网友有关于报警的回帖,记者电话联系了德州商贸开发区铁西南派出所的民警,民警讲述了事件的经过:事主方女士8月10日报警,事件为8月9日一户人家生孩子“过十二”摆酒席,仪式开始前燃放了“开天雷”一类的礼花炮,其中一枚击中了酒店对面六楼方女士家的厨房窗户,酒店第二天仍燃放了礼花炮,方女士担心自己一岁女儿的安全问题,因玻璃赔偿及后期继续燃放礼花炮等问题协调不下,遂于10日拨打110求助。
根据发帖12日下午记者联系到方女士,在方女士家中见到了被炸碎的玻璃,老德祥酒店对赔偿问题始终不予回复,经民警调解最终办酒席的人家同意赔偿50元,她已在派出所领到了赔偿,并联系了工人下午更换玻璃。
记者在老德祥酒店了解情况时,酒店刘经理表示炸碎玻璃事情发生后,店方随即制定了新的酒店庆典协议,对客户庆典燃放礼花弹将予以限制。并愿意跟方女士当面道歉,于当天下午来到方女士家,就酒店今后限制燃放礼花弹等情况向方女士进行了回复,得到了方女士的认可和谅解,事情得到圆满处理。
记者就该事件咨询了山东众成仁和(德州)律师事务所梁彬律师,他认为,因为酒店接待婚宴是一种经营行为,酒店属于提供服务方,在给客户提供服务时具有安全注意义务,酒店在服务过程中既要保证顾客的安全,又要对顾客在消费过程中的不当行为予以引导或制止以免遭客户以外的他人损失。由于结婚燃放烟花是中国的一种习俗,但是燃放烟花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和安全隐患,酒店对于接办的婚宴的烟花燃放行为应当予以引导和监督,酒店应当给客户提供燃放烟花的安全场所,如果不能提供安全场所,酒店就应当制止顾客的燃放行为。提供安全的燃放场所以后,酒店应当对于顾客的不当燃放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顾客燃放行为不当或存在安全隐患,应当予以引导或者制止。如果由于酒店没有尽到上述安全注意事项,烟花燃放行为造成了他人的财产或者人身损失,酒店应当和燃放人员一起承担赔偿责任。
事件结束,所幸的是礼花弹未造成人身伤害,要不喜事就会变成了堵心的事,但以后如果还有类似事情发生将如何处理?哪些单位是监督管理部门呢?
记者调查发现,德州公安、安监、城管、消防等多部门都没有此类事件处理的范例,一般都是公安部门介入,经民事调解,如协商无果,可诉诸人民法院。
像燃放孔明灯存在的安全隐患,德州早已出台地方性法规,自去年起至2015年全市行政区域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明确规定了安监、工商、城管、林业、公安消防、基层治安等机构的监督执法权限,最高可处以拘留等治安处罚。但对于礼花弹打到房顶引燃墙体保温材料、高空抛送至居民家中、剧烈声响造成扰民等安全隐患,多部门都没有明确的管辖权,无法可依。
作为长期存在、普遍约定的婚俗,喜事燃放礼花炮虽无明文规定令行禁止,但仍要把安全放到首位,记者建议燃放时应选择开阔区域并固定发射底座,购买正规厂家有质量保障的合格产品。同时,酒店应尽到提醒义务,避免潜在危险的发生。
(初审编辑:张洁 责任编辑: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