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赫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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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武红鹏 通讯员 王文佼 德州报道
日前,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从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公众举报社会保险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山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奖励办法》明确,举报奖励标准根据举报事项查证属实违法违规行为所造成的社会保险基金损失金额,采取固定奖励或比例奖励的方式对举报人给予举报奖励。按照一定比例奖励的,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对同一举报事项分别查处奖励的,奖金合计数额不得超过10万元。具体政策解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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