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开始 每人每年190元

2017-10-10 16:38:00 来源:大众网 作者:庄滨滨 于海共 牟永来

  大众网德州10月10日讯记者 庄滨滨 通讯员 于海共 牟永来)10月10日,大众网记者从德州市人社局获悉,德州市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开始,缴费标准为每人190元,缴费截止日期为12月31日,过期将无法参保缴费。

  据悉,2018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由去年的每人170元调整为190元。参保人在缴费期内一次性足额缴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后,可在下一年度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待遇享受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德州市人社局工作人员提醒,2018年出生的新生儿可随母亲参保状态享受本年度内医疗保险待遇。母亲未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新生儿必须在出生6个月内办理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并缴费,即可自出生之日起享受本年度内的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德州市各地居民医保政策咨询电话(区号:0534)

  德城区 2671737

  陵城区 8328901

  禹城市 7283202

  乐陵市 6329378

  宁津县 5422737

  齐河县 5665810

  临邑县 8106123

  平原县 4251131

  武城县 6698515

  夏津县 3260960

  庆云县 3785602

  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2561815

  运河经济开发区 2263635

初审编辑:马宝涛

责任编辑: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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