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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报复纵火烧房 毁人财物依法被拘

2013-04-22 09:28: 作者: 来源:大众网
4月15日,庆云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经过连续数日的深度摸排工作,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分析研判、顺线追综,将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的姚某(男,49岁,尚堂镇人)在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青凝候村抓获归案。

      大众网德州讯(记者 翟岩 通讯员 陈晓芳 张换云)4月15日,庆云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经过连续数日的深度摸排工作,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分析研判、顺线追综,将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的姚某(男,49岁,尚堂镇人)在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青凝候村抓获归案。

      2013年3月25日8时许,庆云县尚堂镇姚女士拨打“110”报警称;当日7时50分许,发现其父亲家的四间砖瓦房房顶、门窗、屋内家具、电器等物品被烧毁。

      接到报案后,庆云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立即组织民警开展现场勘查、调查摸排工作。办案民警在围绕受害人矛盾点摸排、调查时发现同村姚某之妻李某于2012年5月份与姚女士的父亲一块离家外出打工,两家矛盾颇深,结合技术民警在现场外围提取的痕迹物证,发现姚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民警立即对姚某的可能行踪进行综合研判,确定嫌疑人落脚点后立即赴天津开展工作,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于4月15日在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青凝候村将姚某抓获归案。

      经审查明,2013年3月25日6时许,犯罪嫌疑人姚某趁姚女士父亲家中无人之际,从院墙东侧榆树攀爬至院内,撬开一间房屋的门进入其屋内,用烟头引燃衣橱内的棉被,致使姚女士父亲家四间房屋屋顶、门窗、家具等物品被烧毁,造成损失45000余元。

      现犯罪嫌疑人姚某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案已被刑事拘留。

      

      

      

    (责任编辑: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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