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哪些大学生可以享受创业生活补贴?

    答:择业期内(毕业不超过3年)到企业就业或毕业5年内自主创办企业,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校毕业生均可享受生活补贴:(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2)国内重点高校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企业是指在我市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016-06-03
  • 对大学生创业生活补贴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答:凡符合扶持条件的人员,在我市自主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就业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自缴纳养老保险之月起,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重点高校本科生,由市财政分别给予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生活补贴。补贴时限最长为5年。

    2016-06-03
  •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申请生活补贴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1)到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劳动合同和社保缴费证明。自主创办企业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营业执照和社保缴费证明。(2)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填写《德州市大学生就业创业生活补贴申请表》(表格样式见“人才德州”网站—http://dezhou.rcsd.gov.cn/),并持以上申请资料(一式五份),由用人单位向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2016-06-03
  • 审核审批补贴的流程有哪些?

    一是申请。用人单位持以上资料向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二是审核。县级人社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经县(市、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于每月15日前报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三是审批。市人社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在用人单位及市主要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每月25日前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四是发放。市财政局根据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意见,按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拨付资金,每季度发放一次。(咨询电话:400-0534-678,监督电话:0534-2687291)

    2016-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