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德城区于官屯派出所民警接居民张女士报警称,她的一辆大货车的轮胎被撬破。
民警赶到张女士的公司后发现,5辆大车中,只有一辆的轮胎被戳了个大洞,完全报废。张女士告诉民警,前一天晚上她回家时轮胎还是好好的,第二天早晨来了就发现轮胎破了。
民警调取周围的监控录像发现,当天晚上,一名男子翻墙进入公司,手中拿着撬棍。经张女士辨认,撬坏轮胎的是公司员工刘某。
据了解,司机刘某在公司工作有两年了,一直表现不错,是业务骨干。但最近,刘某跑车时车轮胎损坏,张女士问他怎么坏的,刘某一问三不知。她只得从刘某的工资中扣除了1000元钱,做为轮胎修理费用。
当时刘某虽然答应扣除1000元钱,可是并不甘心,决定辞职。但结账时,刘某称自己是为公司垫付了这1000元钱,要求张女士赔偿,两人随后发生争执,刘某一怒之下离开了公司。当晚,怒气未消的刘某拿着撬棍返回公司,将一辆大车轮胎用撬棍扎破。
民警对双方进行协调,刘某答应赔偿张女士1100元轮胎钱,张女士表示不追究其法律责任。(记者 杨鸣宇 通讯员 唐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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