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上午8点,夏津一位骑电动车送孩子上学的父亲,在途中看了眼微信朋友圈,不幸与右侧驶来的汽车相撞,五岁儿子头部撞在花坛上,送至医院缝了三针。
当日早上,夏津交警大队事故科接到银城镇居民胡先生报警称,自己骑电动车带孩子被一辆轿车撞倒,现在孩子头部流血不止。民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远远就看见路边围了不少人,一辆灰色宝骏轿车停在路边,一辆黑色电动车横在路中央。
在中心位置,一名年轻男子抱着一个孩子蹲在地上,孩子头部满是鲜血,额头位置有明显磕伤痕迹,躺在男子怀里大哭不止。而该男子则一边哄孩子,一边与对面一个中年男子争吵着。
民警了解得知,男子姓胡,是本县银城镇居民,当天上午7时30分左右骑着电动车送孩子去幼儿园,由南向北途经事发路口的时候,右侧胡同突然冲出一辆轿车,自己躲闪不及被撞倒在地,膝盖、手腕多处擦伤,而五岁的儿子头部撞在花坛上流血不止。
听到此处,汽车司机打断了该男子的话,称事发时他由东向南拐弯,速度并不快,胡先生当时骑着电动车,右手握车把,左手正拿着手机翻看,孩子当时正站在电动车的前踏板上,两车相遇时,是胡先生手忙脚乱撞过来的,并不是汽车撞的他。
听完两人叙述,民警和事故双方将孩子送往医院检查,所幸孩子只是皮外伤,缝了三针,包扎后按时换药即可。随后,民警调取路口监控发现,事故发生时,胡先生的确在低头看手机,两方慌乱中造成了该事故,两方都有责任。
经调解,汽车司机赔偿胡先生部分医药费、电动车维修费1000元。(记者 俞荣 通讯员 滕兆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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