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上午,庆云县城关派出所民警接到城区李先生报警称,停放在小区的黑色别克轿车被人划了。
民警在现场发现,李先生的轿车左侧后门多处被划,在车雨刷处还夹着一张纸,上面写着:“不要把车停在车库门口,妨碍别人出行,后果不管。”
李先生称,自己的车距离北侧的车库有四米左右,不会影响对方进出。民警找到车库主人徐某,其承认自己的划车行为。
据徐某称,当天凌晨3点多,他要开车去小吃部开门,但驾驶技术不好怕撞到黑色别克轿车,倒了几次总是倒不出来,一气之下就用车钥匙在黑色别克轿车上划了几下,又在车库里找到纸和笔写了纸条。
民警调解未果,依法对徐某给予行政拘留5日,罚款500元的处罚。(记者 张双双 通讯员 王亮)
初审编辑:马宝涛
责任编辑:白雪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