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庆云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分别在烟台市莱州市、济宁市曲阜市将使用“镊子”实施扒窃行为的黑龙江籍宋某、董某、初某抓获,成功打掉一扒窃犯罪团伙,破获系列扒窃案10起,追回被盗手机6部,挽回经济损失2万余元。
3月15日17时许,庆云县北海家园小区居民王某在庆云县信誉楼超市内购物时,发现其放于挎包内的钱包(内有现金9000余元、身份证、银行卡等财物)、手机被盗,价值11000余元。
接到报警后,刑警大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进行调查。通过调取商场内部监控及走访调查,民警初步查明犯罪嫌疑人作案情况。嫌疑人系团伙作案,作案前,该团伙成员先在人流密集的场所寻找合适的作案对象。确定对象以后,几人分工协作。
作案时,由一名犯罪嫌疑人用“镊子”实施扒窃,其他团伙成员打掩护。得手后,几名犯罪嫌疑人迅速逃离案发现场,作案手法极其熟练。
由于案件发生在人流量较大的购物商场,且犯罪嫌疑人光天化日之下作案,影响比较恶劣。经过民警不间断努力,观看案发周围所有监控视频长达20余小时,成功锁定一辆悬挂鲁B牌照的红色荣威牌嫌疑车辆。嫌疑人活动轨迹暴露,线索一点一点积累。
在4月8日凌晨,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在烟台市莱州市境内活动,民警组织采取行动,在一宾馆内将涉嫌扒窃的宋某和董某抓获归案。经过五个多小时审讯,宋某和董某认罪,并交代了另外一名团伙成员初某的藏身处。民警迅速出击,成功将初某抓获。
现查明,自2016年3月份以来,初某伙同宋某、董某,先后流窜于德州市乐陵市、庆云县,济南市商河县,济宁市泗水县等地,实施扒窃行为10起,涉案价值3万余元。(记者 胡兵 通讯员 李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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