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钱买"钱"?"致富捷径"通往牢狱门

2016-04-27 16:10:00来源:大众网作者:翟岩

  大众网德州4月27日讯(记者 翟岩 通讯员 马连洛)夏津县的崔某自以为找到一条舒适快当的赚钱渠道,没想到刚尝到甜头,就进了班房。

  崔某(20岁,夏津县苏留庄镇人),虽然年纪轻轻,但是好逸恶劳,初中没毕业就辍学在家,不出去工作,父母也渐渐无力供养他挥霍,面对空空的钱包,崔某想到了一条“致富捷径”——买假钱。

  2015年5月份,崔某在网上加入一个制售假币的QQ群,通过聊天与卖家联系,谈妥后用支付宝付款,卖家再用快递包裹邮寄,为了降低被识破的概率,崔某都是购买10元、20元面额的,在群里,交易双方都使用暗语:10元面额的称为“蓝”,20元面额的称为“黄”,都是两张一版打印在纸上。崔某购买了200元的假币,面值800元,按照卖方提供的方法,崔某先用裁纸刀和钢尺把假币裁开,然后泡在酱油里做旧,然后用于自己个人消费。

  崔某也知道买卖假币犯法,所以每次收件都用的假名字:张强、王浩……等等,每次都不一样。同年6月份,尝到了甜头的崔某又分别以1000、500的价格给卖家打了几次款,没想到对方收了钱竟然不发货就消失了,崔某当然不敢报案,只好打掉牙往肚子里咽。

  为了规避风险,崔某开始琢磨着当中介,他利用自己手中掌握的制售假币的卖家的信息,建了一个QQ群,专门接受买家订单,当起了假币中介,每笔买卖收取20%的佣金,买家打钱给他,他再转给卖家。从2015年到案发前,崔某共获利近万元,夏津警方在今年3月份的专项行动中,通过线索掌握了崔某购买、使用假币的事实,在审讯中崔某也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行为。

  目前,崔某已被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初审编辑:马宝涛

责任编辑: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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