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家住夏津县四季城小区的业主王先生拨打12345市民热线反映,2016年3月份小区交房,物业收取业主1000元装修押金,表示装修完成后给予退还,但现在物业却拿此押金抵扣小区垃圾处理费。来电人表示,业主均已交纳物业费,无需交纳垃圾处理费,对此不满。希望主管部门调查核实,要求尽快给予退还装修押金。
王先生介绍,两个月前,他按照规定向物业交纳了1000元的装修押金,之后进行房屋装修,装修结束后他到物业公司要回押金时,被扣了150多元。经询问得知,被扣除的费用为垃圾清运费,按照每平方米1元钱的标准,王先生150多平方米的房子被扣除150多元。
“当初可没提过垃圾清运费的事,说好的装修合格原数返还的。”王先生认为物业的做法有些霸道,自己在装修过程中没有砸墙等任何破坏楼房主体的违规行为,产生的建筑垃圾也都由工人一并带出,物业的垃圾清运费扣除得有些无理。
“物业费我全交了,清运垃圾的费用不应该在物业费里出吗?”王先生表示,虽然扣的钱不多,但户户加起来也不是小数目,更何况自家装修基本没产生垃圾,他对于物业的行为十分不满。
记者联系到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证实了收取垃圾清运费一事。“但凡装修肯定会产生垃圾,建筑垃圾又和生活垃圾不一样,需要业主把建筑垃圾运到指定地点,然后我们再联系工人和车清运出去,这一过程都需要钱。”工作人员表示,此垃圾清运费用仅收取一次,业主平日产生的生活垃圾清运费都在物业费里出,希望业主理解。
记者就此咨询了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李倩律师。“通常情况下,各住宅小区的装修垃圾清运费用收费标准不同,但是物业应该本着业主自愿的原则,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处理,收费标准由双方约定。”李倩表示,物业公司在服务中有违背合同约定的行为,业主也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若物业公司与业主无法就装修垃圾清运费达成共识,也可由业主负责装修垃圾的清运。从小区环境管理来看,最好由物业统一负责装修垃圾的清运,若业主对收费存有疑问,也可与物业协商,个案处理。(记者 张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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