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德州7月15日讯(记者 翟岩 通讯员 吴金华 袁鹏)姓名伴随人的一生,“千金易得、佳名难求”正因为如此,人们常在起名的时候左思右虑,感觉不好,就千方百计的想改,不改就成了心病。
6月底,武城县旧城派出所户籍室来了一位27岁的小伙子,他这次来派出所想请民警帮助他改名字的,小伙子起初时欲言又止,民警细问才得知:他多年来一直为自己的名字苦恼。因为名字中“春才”与“蠢才”谐音,时常受到身边同事朋友的取笑,极大挫伤了他的生活自信心,无形中给其心理带来了强烈的自卑感和很多负面影响,遂产生了改名字的念头。
了解情况后,户籍民警认真查看了他的身份证件和户口信息,并上网仔细查询其有无违法记录,在一系列工作完成后,户籍民警为其出具了变更表,向其做了询问笔录并要求他在银行开具了个人信用报告。在所有手续准备完毕后,及时送往县局审批,并办理完手续。
7月12日,民警通知小伙子到派出所办理新的身份证,当事人对派出所户籍民警忠诚履职、为民解忧的工作表示感谢。
记者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变更姓名,应依照规定办理。
“取名字是每个公民的自由,但要注意的是,成年人变更现用名没有充分理由是可以不予受理的,而且改名会给自己带来许多后续的麻烦。改名后,公民必须办理身份证更名手续,用个人身份证登记的房产证、驾驶证、银行账户、护照等重要证件也都必须随之变更”。对此,德州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公民应谨慎改名。
初审编辑:马宝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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