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解除聘用合同情况有哪些

2016-04-12 22:33:00来源:大众网作者:

  答:工作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可与其解除聘用合同:(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应解除聘用合同。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随之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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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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