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我市将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全面提高保障水平。鼓励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愿参保,提高农业保险保障程度和覆盖率。扩大小麦、玉米、棉花等主要农作物保险覆盖面。逐步扩大花生、育肥猪、奶牛等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覆盖范围。积极试点蔬菜大棚保险、养殖业保险、天气指数保险、价格指数保险等新兴农业保险产品。鼓励保险机构积极开拓商业性农业保险,积极探索试点互助合作式农业保险新模式。
同时,拓展“三农”保险服务广度和深度。积极发展农房保险、农机具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等普惠型保险业务。加强涉农贷款和农业保险合作,为农业主体融资提供增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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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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