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德州5月19日讯(记者 翟岩 通讯员 马连洛 )5月5日,夏津县公安局苏留庄派出所的民警在走访中,发现辖区一处厂房内虽然大门紧闭,但是却传出马达的声音,周围空气中还有浓浓的油漆味道。经查,这是一个清洗三轮车车架的小作坊,老板李某(男,30岁,雷集镇穆王庄村人),2015年11月开始至今从事三轮车架清洗业务,清洗后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到了院外一个水塘中。
民警联合食药环侦大队对污染情况进行了初步评估,水塘中存有污水20余立方米。李某因逃避监管,违法排放污染物,被处以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污染造成的损害正在由专业机构进行评估。
本以为李某的案件已经告一段落,可是案件经过情报共享平台上传后,禁毒中队的民警又发现了其中的蹊跷:李某从事的是车架除锈,除锈必须用到工业盐酸,而盐酸因为属于制毒物品,买卖受到严格管制,交易需办理证明,李某没有任何经营手续,其盐酸又是从何而来的呢?民警立即传唤了刚刚被释放的李某,李某交代是从谢某手中购入的,谢某从2015年10月份以来,分两次向李某出售了盐酸共计5吨,
因为涉嫌非法买卖制毒物品,李某、谢某分别被依法刑事拘留。
目前,盐酸的来源正在进一步追查中。
初审编辑:马宝涛
责任编辑:黄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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