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下列人员可在德州市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参加就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共有“四类人员”:
(一)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指具有德州户籍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二)农村转移就业人员。指德州户籍有转移就业需求的农村富余劳动力。
(三)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指毕业年度内准备在本市就业的德州市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市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德州户籍毕业生。
(四)外地来德务工人员。指参加定点职业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后,在本市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来德务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