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让干部放心向前冲勇敢闯大胆干

2016-03-24 09:26:00来源:德州日报作者:杨德林

  3月22日,中共德州市委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德州市干部干事创业容错免责办法(试行)》的通知,《办法》明确提出,营造勇于担当担责、宽容失误失败、关心爱护干部的良好政治生态,支持保护干部从严从实、奋发有为。

  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需要一大批创新型、实干型的干部。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勇反复强调,“要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坚持好干部标准,真正把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使干部这一决定因素充分发挥决定作用”。但从现实情况看,部分干部面对全面从严的新形势,产生了怕困难不为、怕出事不为、怕犯错不为、怕担责不为的思想苗头,干部在工作中缩手缩脚、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的现象有所抬头。如何在从严从实管理的同时,鼓励干部开拓创新、干事创业、敢于担当,成为摆在各级党委面前的新课题。

  据市委组织部负责同志介绍,《办法》共10条1400余字,行文十分简练,每条措施都是在经过反复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形成的,其中体现了一个鲜明的主旨,即“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党委要敢于说公道话,为勇于改革创新的干部保驾护航、撑腰打气,容许干事创业、敢想敢干的干部失误失败,为他们扫清思想、制度各方面的障碍。将容错免责用文件制度的形式体现出来、固定下来,并以此为基础构建起我市领导干部容错免责机制,支持保护干部勇担当、敢作为,让干部在干事创业中胆子大、步子稳,放心地向前冲、勇敢闯、大胆干。《办法》规定,对8种具体情形可以减责免责,这8种情形有一个共同特点,即都是因工作创新、主动作为出现的工作失误,不能有任何私利掺杂其中。就是要切实把创造性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与不讲政治不守规矩、故意违背政策规定区别开来;把担当担责、创新创先导致的失误与盲目决策、以权谋私区别开来;把不可抗力、客观因素造成的损失与失职渎职区别开来。

  当然,《办法》的出台并不是放松对干部的严格管理,更不是对干部的纵容庇护,哪些能够容错免责、哪些必须严肃处理,认定上有着极为严格的标准和程序,既对干部从严要求,又让他们放手放胆干事创业。

  8种减责免责具体情形

  ●在落实党委、政府部署要求,特别在推动重点工作、重要决策、重大项目中,因大胆履职、大力推进出现一定失误或引发矛盾的

  ●在推进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一定失误或未达到预期效果的

  ●在创造性落实上级指示中,因政策界限不明确或受不可预知因素影响造成一定失误或偏差的

  ●在化解矛盾焦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中,因勇于破除阻碍、触及固有利益造成一定损失或引发信访问题的

  ●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或分管风险较大工作中,因主动揽责涉险、积极担当作为出现一定失误或受到非议的

  ●在处理重特大事故、群体性事件、突发性案件中,因果断决策、及时应对处置出现一定失误或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失的

  ●在涉及全局利益工作中,因维护大局、主动放弃部门或局部利益引发内部矛盾和不满的

  ●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中,因着眼于提高效率进行容缺受理、容缺审查出现一定失误或偏差的(记者 杨德林)

初审编辑:马宝涛

责任编辑:白雪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