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发生11起 刷单类仍居德州市诈骗类案件榜首 

2020-04-06 17:27:03  来源:德州公安 作者:

  3月27日——4月2日

  全市共发生诈骗类案件27起其中刷单类11起、贷款类7起网购类6起、其他类3

数据分析

  从数据分析看本周刷单类、贷款类、网购类诈骗依然多发刷单类高居发案数榜首!小编每周编辑防诈周报的时候最想说的就是

  不要刷单!

不要刷单!不要刷单!

  刷单类诈骗案件详解

  (本案例来源网络)

  孙某在家里玩手机时看到了一条信息:“鉴于您的淘宝信誉良好,邀请您加入兼职工作,待遇50—180元,时间不限”。信息上还留下了客服QQ号码。   孙某心想,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捞点外快未尝不好。没想到,这却是她噩梦的开始。刷单“客服”先是向孙某讲解如何操作,并发送了一些网络链接,让孙某拍下上面的商品。  一开始,刷单金额并不大,孙某也能不断收到百八十块的“佣金”。这样多次交易后,对方成功取得了孙某的信任。随后拍下商品的金额越来越高,但由于之前都收到了返款,孙某就放松了警惕。在最后一次刷单中,孙某连续刷了多次对方发来的二维码链接,但其根本不是正规某宝网页链接,而是“客服”关联自己账户的一个“钓鱼”链接,最终导致孙某15593元被骗走。孙某自觉受骗后,向警方报案。 警方提醒:

     其实多数刷单类诈骗的套路手法都十分简单,只是受害者被“轻轻松松赚钱”的概念蒙蔽了双眼。

    希望大家擦亮双眼,不要再相信此类信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是不存在的,赚钱靠的是诚实和勤劳,想点点手指头就轻松入账的结果,只能是被人骗得血本无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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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