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实施方案出台

2016-04-28 15:38:00来源:德州日报作者:邓静

  近日,我市下发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到2017年5月底,将全部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水产养殖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畜禽屠宰企业、收购储运企业、经纪人和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等纳入监管名录,建立生产经营主体“黑名单”制度,依法公开生产经营主体违法信息。

  方案提出,力争用2年时间,在各县市区全部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基础上,将我市整建制打造成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并力争通过国家级验收。

  除通过建立监管名录和“黑名单”制度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外,我市还将强化农产品生产过程控制。 2017年5月底,农产品生产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00%落实生产记录、质量承诺和从业人员培训制度,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100%落实产品自检制度;农产品收购储运企业和农产品批发市场要100%建立进货查验、抽查检测、质量追溯和召回等制度;屠宰企业要100%落实进场查验、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检测、流向登记等制度。

  农业投入品监管方面,实行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管理和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2017年5月底,农药监管达到4个100%,即农药落实经营告知制度、限制性区域实行高毒农药限制经营使用、高毒农药实行实名购买、农药经营店达到6项整治标准率均达到100%。全面实行标准化生产。力争到2017年5月底,种植业“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地认定面积占种植业食用产品产地面积的比率达到60%以上;无公害获证主要畜产品占同类畜产品商品量的80%以上,畜牧业标准化饲养水平达到75%以上;水产品“三品一标”产地面积认证率达到55%以上。

  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是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我市计划投资450万元,今年年底前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加强乡镇监管站及各追溯点建设。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服务、农产品生产过程追溯监控、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质量检测监管等功能。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全市将投入1940万元,确保全年市级监管机构定量抽检农产品样品数量不少于600个,每个县级监管机构定性抽检农产品样品数量不少于8000个、定量抽检农产品样品数量不少于600个,每个乡镇监管机构定性抽检农产品样品数量不少于7200个。范围覆盖所有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生产基地、种养大户和收购储运企业及批发、零售市场。 (记者 邓静 通讯员 赵永成)

初审编辑:马宝涛

责任编辑: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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