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女方悔婚,媒婆拒退两千“说媒费”

2016-05-31 11:19:00来源:德州晚报作者:

  “说媒费”是不少地方在婚娶时约定俗成的一项费用,若其中一方悔婚,交给媒婆的费用是否还要退回呢?平原小伙赵先生最近接连遭遇女方悔婚、媒婆不退费的打击,气愤下,他拨打本报热线想给自己讨个说法。

  婚前一周女方意外悔婚

  因为家有两个儿子,家庭条件本就不好,可按当地习俗,男方要备下丰厚彩礼才能娶亲。因此,在赵先生的哥哥结婚后,家中因婚返贫。今年2月,31岁的赵先生终于凑够了相应礼金,找到当地媒婆宋女士,请她给说门亲事,并先给出一千元“介绍费”。

  宋女士随后为赵先生介绍了小秦,赵先生又给了宋女士一千元,随后与小秦谈了一段时间便定下了亲事。“按照我们这边媒婆的规矩,订了婚就代表着两个人成了,我们双方都给她一千元钱。”赵先生说,交了钱后,满心以为这门婚事就成了,结果临结婚前一周,小秦突然找上门来说他“不诚实”。

  原来,宋女士去说亲时,给小秦许诺的是对方有房有车,但实际情况是赵先生只有一辆分期付款的汽车和一处平房。虽然赵先生一再表示,这事不是故意骗她,可最终两人还是分了手。

  彩礼全退说媒费难要回

  “我们分手后,她把所有订婚时的彩礼退给了我,我觉得自己特别冤,谎话是媒婆说的,我没骗她。”赵先生说,他越想越气,找到宋女士,指责对方不该说谎,并要求其退还说媒费。

  可是宋女却士认为,自己干的是牵线搭桥、替人跑腿的活儿,一开始也只是向男女双方说明大体的情况,两个人之后没有说清导致的误会与自己并没有关系。而且这门婚事在自己的极力撮合下,双方都订了婚,按“媒婆行业”规定订了婚就要交说媒费。“我该办的事情都办完了,是女方要和他分手,他没留住。结了婚还有离婚的呢,那些离了婚的也找我要回说媒费吗?”宋女士接到记者电话后也很气愤,不住地指责赵先生太“不懂事”,还说她从来没遇到过这种情况。

  关于媒婆费法律上有分歧

  对此,记者咨询山东中鲁律师事务所李成宝律师。据介绍,目前在法律上对于“媒婆费”的定义亦存在分歧。首先,对于媒婆必要的劳务支出,应当适当予以支持。说媒期间必定会耗费一定的时间、精力,也需要一些费用的支出,很多委托人会预付给媒人一定的费用,该费用至少包含对媒人物质成本的补偿。

  其次,我国法律未提及“婚介费”(即媒婆费),媒人往往没有经营正规婚姻介绍机构,不具备婚姻介绍的资质,说媒对象和媒人之间无法形成委托关系,说媒对象没有支付报酬的义务。

  因此,在此事中只能按道德情理去处理,赵先生自愿赠予宋女士2000元,自愿给付行为已经完成,应解释其为有效。宋女士未能真正将此事办成,也应该返还一部分。但这也要看当地风俗,建议赵先生找到当地有名望的中间人进行说和,协商解决此事。(记者 俞荣)

初审编辑:马宝涛

责任编辑: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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