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雪雾霾天“德州交通事故”解析

2015-12-18 15:39:00来源:德州晚报作者:

  雾霾天又来了?还会有雨雪?那上班怎么办?会不会堵车?路滑能见度差,开车上路很危险……相信这是多数市民担心的问题。

  德州交警以2015年11月22日至11月25日德州市城区发生的179起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情况作为样本,总结了详细的《恶劣天气交通事故专项分析报告》,提醒广大市民在雨雪雾霾等恶劣天气下注意行车安全。同时,交警表示将在此类恶劣天气中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集中加强事故多发路段、时段的执勤,为群众安全护航。

  1、按事故发生时间分析:

  主要发生在中午、晚上的上下班高峰时段。

  我市11月22日至25日城区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主要分布在10时-15时、17时-21时,两个时间段内共发生126起,占总数的70.39%。

  2、按事故发生地点分析:

  主要发生在桥梁、涵洞、坡道、通行条件较好但无信号灯控制的路口。

  各辖区发生两起以上事故的地点:(1)直属一大队所属辖区内有北外环与德贤大街交叉口、国道104线330KM处、国道104线程何庄路口、国道104线与新国道105线交叉口、新河路岔河桥、解放路与新河路交叉口、湖滨路与新河路交叉口、南外环小于庄大桥;(2)直属二大队所属辖区有北外环岔河桥、岔河东大道曹村路口、大学路岔河桥、天衢路岔河桥、东方红路岔河桥、三八路岔河桥、东方红路岔河桥、东风路岔河桥、北外环减河桥、天衢路减河桥、三八路减河桥、东方红路减河桥、东风路减河桥、幸福大道减河桥、南外环减河桥、长河大道的东方红路路口,康博大道的果园路路口、天衢路路口、皇明体育馆门前、东方红路路口、东风路路口,晶华大道的天衢路路口、三八路路口,将军大道与东方红路交叉口、崇德一大道微排酒店门前;(3)直属三大队所属辖区有运河大道运河大桥;(4)直属四大队所属辖区有崇德十大道与三八路交叉口、南外环高速出口、耿陈桥、崇德三大道与东风路交叉口;(5)高速城区大队所属辖区有衡德高速119KM处。

  3、按事故发生碰撞形态分析:

  多为同向行驶发生碰撞。侧面碰撞发生83起,追尾碰撞发生66起,正面碰撞发生4起,其他形态26起。

  4、按发生事故驾驶人的主要违法行为分析:

  在发生的179起道路交通事故中,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未保持安全车速;夜间行驶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下,未降低行驶速度;事故车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机动车,是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5、按事故车辆类型分析:

  事故涉案车辆一共353辆,其中轿车272辆(占事故车辆总数的77.05%),货车25辆,电动自行车25辆,摩托车9辆,客车11辆,电动汽车10辆,自行车1辆。

  6、按事故发生驾驶人类型分析:

  驾龄时间短、准驾车型低居多。

  (1)按事故发生驾驶人的准驾车型分析,准驾车型A1 本4人,准驾车型A2 本15人,准驾车型B1 本5人,准驾车型B2 本11人,准驾车型C1 本226人,共261人,其中准驾车型C1 占比为86.59%;

  (2)按事故发生驾驶人的驾龄分析,实习期内驾驶员3人,驾龄6年内驾驶员151人,驾龄6年以上驾驶员123人。

  ■交警提醒

  1、及时关注天气预报,关注德州交警微信、微博,查询实时路况;

  2、恶劣天气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3、文明行车,不随意变道不抢行,合理使用转向灯,保持安全车距,降低车速,匀速行驶;

  4、事故车辆设置警告标志,及时拍照并撤离,避免二次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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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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