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德州6月15日讯(记者 翟岩 通讯员 王相武)大众网记者从德州市物价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药品价格行为,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按照省物价局鲁价检发〔2016〕49号文件要求,近日,德州市物价局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药品价格专项检查。
据介绍,此次药品价格专项检查,要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部署与要求,在省物价局的具体安排和部署下,由市和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市物价局负责市直管辖单位的直接抽查,对部分县(市、区)管辖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各县(市、区)物价局负责抽查所管辖单位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社会零售企业、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站以及行业协会,抽查覆盖率不低于20%;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随机抽查,抽查覆盖率不低于10%。
此次重点检查对象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含原料药及药品的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和社会零售药店)、医疗机构(含非公立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血站、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平台、药品采购机构以及相关行业协会。检查重点要放在价格出现异常波动的原料药、药品品种,集中力量解决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
重点查处原料药、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达成、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行业协会组织生产经营企业达成、实施垄断协议的行为;原料药、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销售原料药、药品的行为;社会零售企业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等价格欺诈行为;医疗机构不执行政府定价药品零差率、加价率政策的行为;政府定价药品突破政府规定的最高出厂(零售)价格销售的行为;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价格公示制度的行为;其它违反《价格法》、《反垄断法》的行为。
初审编辑:马宝涛
责任编辑:黄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