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一小区物业要涨电费遭质疑 可私自调价?

2016-08-10 09:44:00来源:德州日报作者:

  “电费是全省统一定价的,物业私自涨价合理吗? ”近日,家住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运河名仕港小区的李先生,拨打12345市民热线反映。据李先生介绍,该小区电费一直是由物业公司代收,但近期物业却告知业主,要上调电费价格,每度电多收3分钱。

  很多业主都对此表示不满。“最近,我们小区供电经常出问题,光停电就有好几次了。现在好容易不停电了,又要涨电费。这实在是说不过去。”业主庞女士说。

  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介绍,他们确实有涨价的打算。由于近期天气炎热,处在用电高峰期,且小区入住率逐渐增加,原来使用的变压器已满足不了用电需求,长期超负荷运转,引发停电、线路起火等状况。“最近我们启用了另外一台容量较大的变压器,属于一般工商业用电性质,而且执行峰谷分时电价,这么算起来平均电价成了一度电0.86元。多出来的钱都是我们物业进行垫付,为了减轻压力,才打算涨价。目前正在征求业主意见,还没有真正实施。”工作人员说。

  该物业公司做法是否合理?记者咨询了市物价局工作人员。据介绍,根据鲁价格一发〔2014〕 87号文件规定,山东省居民用电实行阶梯价格,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分档递增。第一档每户每月用电量在210度及以下,每度0.5469元;第二档每户每月用电量在210至400度之间,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每户每月用电量在400度以上,在第一档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运河名仕港小区的物业公司由于没有变更用电性质,导致用电费用增长,不能转嫁到业主身上,物业公司无权调价。目前,物价局已责令小区物业停止上调电费的做法。(记者 马乐)

初审编辑:马宝涛

责任编辑: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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