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一男子7年前透支846元 如今欠款6932元

2016-07-27 10:49:00来源:德州晚报作者: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持有信用卡,26日,记者从一家银行获知,日前一位德州市民的信用卡遇上了麻烦,因为透支了846元,7年后发现欠费6000多元。在得知后,他赶紧还了款,却有了不良信用记录。理财专家提醒市民,使用信用卡要及时还款,市民可通过设置自动还款等功能避免类似事情的发生。

  透支846元7年欠银行6932元

  7月24日,德城区的査先生因要购房到银行办贷款合同,但是却被告知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不能贷款,“我有4张信用卡,可是都是消费完就及时还款了。”

  后来经过查询,査先生这才想起来,早在2009年为了给在银行工作的朋友帮忙,曾经办理过一张信用卡,使用的次数并不多。在之后几年里,他又办理了4张信用卡。不过,这张早期办理的信用卡,査先生慢慢地就不再使用了。

  看到账单査先生才想起来,他曾在那张卡上透支了846元。如今,7年过去了,当年的透支本金已产生5400元的利息、465元的滞纳金、21元的超限费以及其他费用,共计6932元。

  面对高额利息和产生的不良信用记录,查先生非常懊恼,后悔自己太粗心大意,现在及时把钱还上,也只能等待信用不良记录自动消除了。

  恶意透支万元以上可立案追诉

  像査先生这样忘记还款的信用卡持有人不在少数,一家商业银行的理财经理说,消费者使用信用卡消费后,一定要在还款期限内还款,“如果被认为是恶意透支,情况可能会更严重。”“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该理财经理解释说,“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

  我国《刑法》规定,持卡人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透支、并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持卡人,数额较大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绑定自动还款账户可避免逾期

  该理财经理解释,信用卡最大的好处是有30天至56天的免息期,可是如果忘记还款时间或忘记还款金额而没有全额还款,就会被收取相应的利息,“最好的办法就是绑定一个自动还款账户,比如工资账户或者是支付宝账户等等。”

  另外,要特别留意账户上的钱是否足够,因为有的银行在利息收取方面执行的是全额计息原则。例如:你应该还款1万元,可是扣款账户上只有9990元,银行却会以1万元为基础计算你的逾期利息。“消费者理性消费很重要,一定要牢记自己的信用额度。如果当月额度不够用,可以给银行客服中心打电话,临时提高信用额度,这样就不会有费用损失了。”该理财经理如是说。(记者 王南)

  

初审编辑:马宝涛

责任编辑:李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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