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木被恶意从根部剥掉树皮,导致多棵树木枯萎。 本报记者 马志勇 摄
本报5月19日讯(记者 王乐伟 通讯员 王振 曹琳) 原本应该枝繁叶茂的大树,却迟迟不见发芽。19日,记者在德州市第二职业中专校门口树下绿化带花坛内看到了被人恶意破坏的6株大树。园林部门称,鉴于该事件对绿化破坏巨大,影响恶劣,目前已经报警。
“当时就觉得那几株大树不太对,迟迟没有发芽,后来到现场查看后,发现6株大树被人恶意破坏了。”德州市城管执法局园林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前段时间,他们发现德州市第二职业中专校门前树下绿带内的6株大树全部在根颈被环剥,并涂抹了石灰,环剥的树皮长达20厘米,胸径均在30厘米左右,手段恶劣实属罕见。
19日下午,记者在现场看到,学校东门一棵榆树被砍得较轻,但树皮也有一个比较深的痕迹。而绿化带内的几棵榆树被砍得较为严重,直到现在树枝上都没长出叶子,被破坏严重的几棵树已经被“植皮”,“植皮”部分已经被包裹起来。
园林局工作人员说,发现大树被恶意破坏后,他们先把伤口处石灰去除干净,涂抹消毒液对树干进行杀菌消毒;再在伤口处涂抹营养液,截取树枝部位的树皮沿着筛管方向贴在树干上,完成“植皮”;最后,再用布和塑料薄膜对树进行包扎,“现在只是做了一系列的拯救措施,但还是观察数月,才能知道大树有没有被救过来。”
“这么粗的树怎么着也得有二三十年了,怎么就有人下的了手,太恶劣了。”路过的市民孙先生说,平时的小花小草被破坏了都是该惩罚的,何况是这么多年的大树,种棵树不容易,养到这样更不容易,这几下子就被破坏了,真可惜。
园林局工作人员称,这几棵大树平均树龄达30年以上,分别是1株柳树和5株榆树。据测算,经济损失达4.2万元。鉴于该事件对绿化破坏巨大,影响恶劣,目前已经报警。恶意破坏城市树木,会依法追究责任,希望市民爱护护绿。
城内树木禁止滥砍乱伐
德州市城管执法局园林局工作人员称,按照《德州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城市绿化规划用地性质或破坏绿化规划用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城市内所有树木,不分权属,一律禁止滥砍乱伐。确需砍伐或者移植的,必须报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领取准伐证或者准移证后方可进行。砍伐或者移植树木,必须同时提出补栽计划或者移植后养护措施,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监督实施。
有违反相关规定,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以及《德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处罚暂行规定》有关内容予以处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了解,损坏树木花草的,处以赔偿费1至3倍的罚款;擅自修剪树木的,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因擅自修剪造成树木死亡的,处以树木赔偿费3至5倍的罚款;擅自砍伐树木的,处以树木赔偿费3至5倍的罚款;砍伐、擅自移植古树名木或者因养护不善致使古树名木受到损伤或死亡的,处以每株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损坏绿化设施的,处以赔偿费1至3倍的罚款。 本报记者 王乐伟
初审编辑:马宝涛
责任编辑:黄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