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公安局发布服务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二十条”措施

2015-10-20 15:40:00来源:大众网作者:翟岩 见习记者 殷中凯

  德州市公安局新闻发布会现场

  大众网德州10月20日讯(记者 翟岩 见习记者 殷中凯 通讯员 王强)10月20日,记者从德州市公安局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更好地服务协同发展战略,德州市公安局制定出台了《德州市公安局关于服务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努力为德州市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治安环境。

  据了解,《实施意见》从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强化立体打防、营造良好环境,加强社会管理、保障公共安全,推行阳光警务、维护公平正义等四个方面,推出20条服务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新举措。为德州市实施协同发展战略保驾护航、出策出力,积极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打造投资创业安全区、放心区。

  《实施意见》主动对接服务“三个一百”工程,对涉及“三个一百”的工程项目建立消防审批“绿色通道“,办结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3个工作日。对“三个一百”及德州市招才引智工作中涉及到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及亲属办理居留证件的,办理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短到5个工作日;签证或延期的,办理时限由7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同时,充分利用公安网络平台和微矩阵,积极推行户籍、出入境、车驾管、消防等业务的告知、预约、上门、延时、错时和“一站式”、“绿色通道”等服务,为政府引资、企业引智和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便利。

  为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强化立体打防,深入推进“命案必破”、“小案侦防”,始终将打击锋芒对准严重暴力犯罪,严厉打击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两抢一盗”、电信诈骗、食品、药品、环境领域等危害民生犯罪。同时,严打涉企犯罪,对“三个一百”工程,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对涉及企业发展的合同诈骗和金融犯罪、妨碍公司管理秩序犯罪以及企业内部职务犯罪案件快侦快破;强化警企协作共建,对全市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品牌和科研成果进行重点保护,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活动。

  此外,《实施意见》还对加强社会治理,保障公共安全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要求,并推进“阳光执法”,推行网上执法告知查询服务系统建设应用,将警情处置、受立案情况、办案依据、办案程序、办案进度、办案结果等内容依法向当事人公开,实现全部警情和案件“统一建库,统一流程,统一标准,统一监管”,依托警务评议、涉警民意系统、公安民生警务平台及12389、9600110热线,动态全面地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

  附:德州市公安局服务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二十条”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努力建设协同发展示范区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和宗旨观念,积极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改革创新,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务协同发展战略,德州市公安局研究推出二十条服务协同发展示范区建设新举措。

  一、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

  1、主动对接服务“三个一百”工程。对涉及“三个一百”的工程项目建立消防审批“绿色通道”,办结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3个工作日。对“三个一百”工程及我市招才引智工作中涉及到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及其亲属办理居留证件的,办理时限由15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签证或延期的,办理时限由7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积极做好海外高层次人才、投资人员落户服务工作,允许其配偶、父母和未成年子女申请登记我市常住户口。

  2、进一步放宽业务办理权限。在4S店、较大社区等地点,增加交通管理业务自助服务终端机的数量,实现交通违法自助查询处理、车驾管业务自助办理。建设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为群众提供信息查询、公告、预约、车驾管业务办理服务,向符合考试条件的学员提供自主预约考试服务,学员可自主选择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3、推行预约上门服务。创新业务受理模式,推行网上预约申请出入境证件制度。开通企业大宗业务办理,对同时办理10笔以上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方面业务的企业,提供预约登门服务。实行消防监督检查提前预约公示制度。

  4、强化集中审批。在健全完善出入境服务大厅、车管所服务大厅各项功能的基础上,推进行政审批服务分中心建设,实行治安、禁毒、交警、网安等警种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进一步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5、简化签证手续。对来我市投资、创业以及“一区四基地”项目企业员工,凡年满16周岁的本省户籍居民(不包括现役军人),在全市内各出入境证件受理窗口,申请办理出国境证件,免提交户口簿和居住证等异地办证证明材料。

  6、推进阳光弹性户籍业务。开展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业务,申领发放周期由40个工作日缩短至20个工作日。对于外省市户口迁入我市的人员,不再提交户籍证明辅助材料;对于户口登记在我市,申请“购房落户”的居民,可以凭借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申请户口迁移,不再提交户籍证明等辅助材料,符合迁移条件的居民,派出所实行“一站式”办理,不再上报审批,引导人口合理有序流动,促进农业人口就地城镇化,提升县城和中心镇人口聚集能力,推动城乡一体发展。

  7、拓展网上服务功能。创新“互联网+”服务群众模式,提升新媒体在线服务功能。加快推进网上公安局、网上派出所建设,着力构建一体化网上服务体系。加强微警务矩阵建设,大力开展“微发布”、“微通缉”、“微救助”,拓展警企、警民“微互动”。设立网络安全报警网站,在全市200余家网站、论坛设立“报警岗亭”、“虚拟警察”,维护网络安全。

  二、强化立体打防,营造良好环境

  8、深化严打整治。进一步加强“命案必破”和“小案侦防”工作,严打严防盗抢、网络电信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坚持重典治乱、铁腕治污,严厉打击食品、药品、环境领域危害民生犯罪,适时在全市范围内发动集群战役,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9、实现110“再快一分钟”。按照“扁平化指挥、网格化巡防、动态化处警”的部署要求,最大限度地屯警街面,进一步提高出警速度,实现110“再快1分钟”的目标。

  10、严打涉企犯罪。对“三个一百”工程,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对涉及企业发展的合同诈骗和金融犯罪、妨碍公司管理秩序犯罪以及企业内部职务犯罪案件快侦快破;对干扰项目建设的各类黑恶痞霸犯罪活动,予以重拳打击;严厉打击非法拘禁、敲诈勒索企业负责人等违法犯罪活动,及时有效解决企业及周边突出治安问题。

  11、强化警企协作共建。通过警企共建,对全市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知名品牌和科研成果进行重点保护,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活动。指导企业严格落实内部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内部人防物防技防建设,筑牢安全防线。在重点企业设立警务联络室,加强警企联动,实现服务企业的“零距离”。对企业犯罪案件坚持宽严相济的政策,在不妨碍侦查的前提下,慎用拘留、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协助做好生产经营和稳定工作。

  三、加强社会治理,保障公共安全

  12、大力推进智能交通系统建设。建设高铁新区智能交通安全防控系统,进一步完善主城区、高速公路、国省道、县乡道智能交通安全防控系统,发挥综合交通枢纽优势,优化通行秩序,防范交通事故。

  13、强化危爆物品和消防管理。建筑工程等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审批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审批时限缩短为1个工作日。申请办理爆破作业项目许可,审批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公共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办结时限由法定13个工作日缩短为7个工作日;取消外墙保温材料见证取样检验。

  14、强化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对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建设、运营的信息系统实行等级保护,需要审核、备案的,办理时限由10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对提供无线WIFI上网的银行、车站、酒店等单位安装的无线设备进行安全性测试,降低网络安全隐患。

  15、简化大型活动审批程序。拟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预计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由活动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预计参加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由市公安局实施安全许可,办理时限由7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

  16、强化公共安全执法协作。围绕生态功能区建设,针对食品、药品、环境卫生等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与相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推动落实案件线索互移、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立案协助、调查取证、检验鉴定、协助执行及应急联动等工作机制,互通情报信息,及时协调解决重大疑难问题。

  17、推行公共安全法律责任告知清单制度。公安机关在日常执法巡查中发现企业在消防管理、交通运输、危爆物品管理等方面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向企业送达《公共安全法律责任告知书》,对企业进行宣传和提示,督促整改落实,消除安全隐患。

  四、推行“阳光警务”,维护公平正义

  18、推进“阳光执法”。推行网上执法告知查询服务系统建设应用,将警情处置、受立案情况、办案依据、办案程序、办案进度、办案结果等内容依法向当事人公开,方便当事人了解相关执法办案信息,保证当事人合法权益。

  19、推行快速受立案。坚持依法、公开、便民、高效原则,规范公安机关受立案工作流程,实现全部警情和案件“统一建库,统一流程,统一标准,统一监管”,对群众报警限时分流、限时审查受立案、限时回告。

  20、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依托警务评议、涉警民意系统、公安民生警务平台及12389、9600110热线,动态全面地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大力加强警务评议和群众投诉受理核查工作,并及时跟踪反馈,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初审编辑:马宝涛

责任编辑:蔡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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